教育部體育署「齊樂動融」適應體育徵文競賽辦法1份
主旨: | 函轉教育部體育署「齊樂動融」適應體育徵文競賽辦法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月19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0225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競賽辦法摘要說明如下,詳請參閱附件: |
(一) | 時程:即日起至113年3月31日。 |
(二) | 參賽組別: |
1、 | 國小組:112學年度在學之國小四至六年級生。 |
2、 | 國中組:112學年度在學之國中七至九年級生。 |
3、 | 普特融合紀實組:參賽對象為具有師資培育資格之在學生(含師資生、教程生)、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老師(含實習、代理及代課教師)。 |
4、 | 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類別者。 |
(三) | 徵文主題: |
1、 | 國小及國中組: |
(1) | 我和我的特殊需求同學一起上體育課。 |
(2) | 我是特殊需求生,我和大家一起上體育課。 |
(3) | 我是特殊需求生,我所想像的體育課。 |
2、 | 普特融合紀實組:以「校園中的適應體育」為主題,題目自訂。 |
3、 | 不限資格組:以「適應體育」為主題,文章中的主角須為在學階段的學生,題目自訂。 |
(四) | 各類組獎勵辦法: |
1、 | 首獎1名,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5,000元。 |
2、 | 優勝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1,000元。 |
3、 | 視情況增設評審特別獎,每組至多5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500元。 |
4、 | 獲獎者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紙。 |
三、 | 為鼓勵貴校師生踴躍投稿,並強化學校對於適應體育的認知與推廣,若貴校有投稿旨揭競賽普特融合紀實組之教師或學生組之指導教師給予嘉獎1支;若競賽另有得獎,再依臺東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規定,核予敘獎。 |
四、 | 貴校若有投稿旨揭競賽,請將投稿作品另寄副本至本府承辦人員電子郵件(f60133@taitung.gov.tw);作品請以PDF檔案形式並註明投稿組別、學校、教師姓名繳交,以利後續敘獎作業。 |
五、 | 檢附旨案競賽辦法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