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13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學前(7-12月)
注意事項:
(一)
請貴校惠予所屬公(差)假參與研習,研習期間若適逢假日,請本權責於活動後辦理補休,課務自理。
(二)
必修研習應參加人員如因重大事由確實無法出席,請所屬學校務必於研習前函文本府備查(臨時病假除外),以利錄案列管。
(三)
參加人員請逕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
06061.pdf